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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全面安全教育、检查、整改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2-09-22

各所、系、室,各位老师:

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2〕10号)、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矿大保卫〔2022〕1号)、《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大保卫〔2022〕4号)等相关工作要求,学院就做好近期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整改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电气工程学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2022〕13号)文件要求,学院与相关责任人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请相关老师认真对待,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文件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

按常态化开展责任网格区域全覆盖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及时消除问题隐患。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严格落实属地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是否严格审批校外人员入校申请;是否严格履行进出校审批手续;是否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学生公寓、实验室、工作室、行政办公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人走关闭电源、水源;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存放或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和炊具;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做到按要求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楼内严禁吸烟是否有效落实。

3.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

电气设备、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和巡查;是否存在用电负荷超额、是否对电气设备及其线路进 行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是否存在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等超期服役现象;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4.实验室情况

实验室主要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安全准入、设备管理、安全标识、环境管理。

5.常态化安全教育情况

是否常态化开展实验安全、消防安全、国家安全、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防触电、防踩踏、防高坠、反恐、禁毒等各类安全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演习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完整记录。

三、相关要求

1.狠抓问题整改。各相关人员于9月28日前开展责任网格 区域全覆盖的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要做到每日安全巡查,安全检查和巡查台账要真实完备。要建立“安全工作清单”“问题隐患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对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防范措施、整改期限,限期整改,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

2.定期安全提醒教育。请各所于9月28日前对团队成员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教育活动,并对新入学研究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及考核,所有研究生需通过学工安排的安全考试和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签订安全承诺书。各所安全教育材料(签名表、安全教育材料、考试卷和照片等)和实验室安全准入申请书(即安全承诺书)于10月10日前交至实验中心办公室(信电楼A211),并将照片和签名表电子文档发送给唐晓燕老师。各位班主任召开班会时,要有安全教育或提醒内容。

3.落实监管职责。学院成立相关小组于9月28日前进行全面检查。

(1)学生宿舍: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班主任;

(2)教学实验室:行政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系主任;

(3)科研实验室:行政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实验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4)行政办公室、教师工作室、研究生工作室:行政副院长、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组自行确定工作秘书(做好工作记录,并整理汇总问题清单),按照通知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各阶段时间安排

9月22日,检查工作布置;

9月23日-28日,分组检查;

9月29日,各组将安全检查情况形成问题、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复查时间),并将清单发送至xytang@cumt.edu.cn;

9月30日,学院发布整改通知;

10月10日,学院就全面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