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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浏览:时间:2026-01-08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080800电气工程、0808J3储能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085801电气工程

(二)招生计划

按照研究生院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相关二级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申请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一)复试形式、复试内容

(1)“申请-考核”制考生

综合考核(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包括考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考生在汇报时应采用PPT形式。

“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内容及形式见《中国矿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时间每个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电网络理论》、《现代电力技术》(包含:A现代电力电子技术,B高等电力系统分析,考生选做A或者B)。加试方式为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每门课考试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有1门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现场面试。

(2)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

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综合考核(复试)内容及形式可参照“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采用现场复试模式。

(二)录取总成绩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

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办法

(1)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以考生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学院和导师招生名额,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2)录取计划

① 录取计划分为本年度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招生计划。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支援部省合建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高校专项计划、高研院等国家专项计划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直接下达至相关单位,计划单列,不得挪用;其他专项计划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② 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根据申请并获准招收科研经费博士导师的招生条件、报考生源数量和质量情况等确定。

③ 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录取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统筹安排,直接攻博按实际录取情况占用各单位招生计划。

(3)拟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4)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5)按照“全面考核、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考核(复试)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在未获得学籍之前,学校将对其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综合考核(复试)具体安排

(1)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第一批次):

报到时间:2026年1月8日上午8:15

复试时间:2026年1月8日上午8:30

报到复试地点:南湖校区电气工程学院B107

(2)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考生:

复试时间及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奖学金评定办法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应在复试录取时确定,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其他未作说明事项遵照《中国矿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16-83599970,联系电话:0516-83599938

电气工程学院

202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