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科室(中心)、相关责任人: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重点工作的推进效率与落实质量,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闭环管理,根据学校“回头看”检查反馈意见及相关优化建议,学院党政办公室研究设计了《电气工程学院重点工作督办跟踪表》(以下简称“督办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表启用目的
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重点工作跟踪督办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过程监控,促进跨部门协作,确保学院各项决策部署及重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主要工作要求
1.定期查看,明确任务
各科室(中心)及相关责任人须定期(建议每周)查看督办表中列明的需本部门负责或协同的工作内容,确保任务清晰、责任到人。
2.主动申报,纳入督办
对于需学院层面协调、督办的重要事项或跨科室协作任务,各科室(中心)应主动、及时在督办表中进行登记申报,明确事项内容、预期目标与时间节点。
3.及时更新,反馈进度
对已列入督办表的事项,各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应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在表中更新办理状态、阶段性成果或存在问题,确保信息实时、准确。
4.强化协作,及时催办
事项牵头科室或协调人应主动通知相关责任人开展工作,并依据时限要求进行跟踪提醒与督办,推动任务高效落实。
三、使用与维护
督办表将通过共享文档发布并动态更新。请各科室(中心)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畅通、更新及时。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旨在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执行效能。请各科室(中心)与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电气工程学院重点工作督办跟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