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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教职工荣誉成果动态登记与展示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5-12-17

各科室(中心)、研究所(中心),各位老师:

为全面、及时掌握我院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培养等方面取得的荣誉与成果,加强信息互通与成果展示,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学院党政办公室设计了“电气工程学院教职工荣誉成果动态登记与展示表”(以下简称“登记展示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内容

凡我院在职教职工在聘期内获得的各类荣誉、奖励、成果等,均在登记范围之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教学类: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奖、教学竞赛奖、优秀教材奖等。

2.科研类:科研成果奖、学校认定的高水平成果、学术著作出版、重要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等。

3.综合表彰类:各类人才称号(如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师德标兵等综合性荣誉,以及在管理服务、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获得的重要认可。

4.学生指导类: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优秀学位论文指导、创新创业项目指导等育人成果。

二、填报与审核

1.填报:荣誉成果获得者本人或所在科室(中心)、研究所(中心),应在荣誉成果取得或认定后,访问“登记展示表”及时登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扫描件、文件截图等)。

2.审核: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须对相关的荣誉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科室(中心)、研究所(中心),各位老师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展现学院成就、完善学院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填报。

2.确保及时,注重常态:荣誉成果的登记应做到随时获得、及时填报,避免集中补报、漏报。

3.保证质量,准确规范:填报人需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内容准确、描述规范、材料齐全。审核人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把信息质量关。

4.有效运用,促进发展:学院将定期汇总、分析和展示教职工荣誉成果,相关信息将作为学院宣传、工作总结、考核评优及资源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其他事项

在填报和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

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教职工荣誉成果的动态登记与展示工作,充分彰显我院教职工的卓越风采与学院的办学成效。

特此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1217


附:电气工程学院教职工荣誉成果动态登记与展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