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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开展全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2-07-04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现就2022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学位者(含留学生)的学位论文。经研究生院审定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列入备抽对象。

二、抽检比例

学校组织的抽检包括指定抽检和随机抽检两类。指定抽检对象为提前申请学位者、延期申请学位者和博士转硕士者的学位论文;指定抽检以外的学位论文,学校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检。对于所有学科(专业)的学位论文学校按照不低于5%比例进行随机抽检,其中对于在近三年校内外抽查、抽检中,评议结果较差的学位论文所属学科(专业),学校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对于同一指导教师,同一学年毕业人数较多的,学校对该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

三、抽检形式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继续根据既定规则和比例,通过指定和随机抽检形式产生抽检评议论文名单。抽检工作于7月中旬进行,将通过线上会议方式邀请所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主管监证。

(二)抽检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主页公布,请各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关注。

四、备抽论文

(一)为确保抽检论文与授予学位的论文保持一致,参与抽检的备抽论文一律从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研究生系统”)中提取。2021年度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备抽论文以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的“存档学位论文”为准;2022年度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备抽论文以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的“抽检学位论文”为准。

(二)抽检论文盲审要求:在存档学位论文的基础上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校名称、学校代码、培养单位名称、培养单位代码、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地址、邮编、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成员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删除学校校徽标识、删除致谢部分。

(三)为保证抽检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检查、督促毕业生完成备抽论文提交工作,并按照论文盲审要求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确定论文提交无误后完成审核工作。备抽论文全部提交完成后,研究生院组织在线论文抽检摇号。

(四)请各单位、导师严格进行论文内容审核,审核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存档论文及抽审论文电子版是否已按送审及答辩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不同版本论文是否已按相应模板要求上传;上传论文是否完整无缺失;论文选题、研究水平、文本写作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遵守学术行为规范和科研伦理规范等。各学院请严格进行论文形式审核,最迟请在7月15日前将抽检论文审核完毕。

五、论文评议

(一)抽检评议实行在线双盲评议。

(二)论文按专业建设水平相当、论文源地回避评议等规则匹配评议单位,确保每篇论文由省内外3位或5位不同培养单位的同行专家独立评议。

(三)论文评议分初评、复评和结果认定三个阶段,专家初评和复评时对每篇论文的总体评议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抽检论文的总体评议结果将以"是否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是或否)"来进行认定。

(四)在论文初评和复评阶段,评议专家将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苏省学术学位论文评议标准》、《江苏省专业学位论文评议标准》分类评议、分项评议、对标评议,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含10个二级指标)构成,分别为:“论文选题”一级指标(含2个二级指标)、“研究水平”一级指标(含4个二级指标)、“文本写作”一级指标(含2个二级指标)和“学术规范”一级指标(含2个二级指标)。单篇论文评议结果规则如下:”论文选题”“研究水平”“文本写作”三个一级指标共包含8个二级指标,其中任2个及以上二级指标为“不合格”的,则单篇论文总体评议等级为“不合格”;“学术规范”一级指标中共包含2个二级指标,其中任1个二级指标为“不合格”的,则单篇论文总体评议等级为“不合格”。

六、评议结果

研究生院将对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汇总处理并进行深度分析,发布论文质量报告。对于在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作者、指导教师及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做相应处理。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