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学位论文送审程序,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2021年9月修订)、《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2020年12月修订)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2022年8月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制订《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补充规定(修订)》(电气学院[2023]10号),经2023年4月25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6日